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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據傳媒危言聳聽之言,離婚率逐年飆高,年輕新世代多數「不想昏」;二見身旁不少友人陸續加入「失婚族」行列,我跟老爺不約而同頓冒偌大一問號: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大家都離了就我們還沒離?
一番吱喳激辯,後得出如下結論。
從前是因為咱們夫妻倆共患一無可救藥「爆懶」症,想到結一次婚搞得人仰馬翻至今仍是心有餘悸,離婚又非是蓋章簽名那麼簡單,免不了一大堆瑣碎事宜要辦非常麻煩,且之後必須重新包裝四處兜售,萬一成功售出勢必得再響一回令人頭皮發麻的結婚進行曲。於是乎,也罷!
而現在呢?除出「爆懶症」之外,另增添一箋維繫婚姻的妙處方。
是的,該處方即為咱家甫正式升格為幼稚園中班生的小寶貝。
咱夫妻倆預先模擬演練,假設某一天拌口角起爭執鬧至了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「離婚吧!」一方賭氣率先飆出可怕的禁忌之語。
「離就離!誰怕誰!」另一方不甘示弱隨後跟進。
短短數秒內,空氣瞬間僵凝。
雙方對峙,誰也不讓誰,竭盡所能裝扮各式醜陋嘴臉。
「離就離!不過冷氣是我買的我要帶走!」吝嗇鬼附身,霎時劃破了急凍的冷空氣。
「帶就帶隨你便!反正我有抽獎中的兩部電腦,哼!」比小氣這碼事一點都不難,另一個不假思索脫口而出。「要開始分了是不是?好!那個那個……你的,這個這個......我的,還有那個那個……」
但是,一說到要「分」清楚就有點困難了。
為了這項「分」的大工程,兩口子又吵了老半天。
忽地、「好啦好啦!全都隨你便啦!愛帶什麼全讓你帶走好了!不過、」話鋒一轉:「別忘了小的!」
「呃……」如雷電亟,轟!「開……開什麼玩笑!小的當然是你的!剛才你不是這個也要帶走那個也要帶走嗎?那麼貪心每樣東西都是你的,那小的理所當然歸你呀!」
「喂喂……」另一道雷轟下!「話不能這樣講啊,我已經要帶走那麼多東西了,怎麼說也應該留一點給你呀!」
好一個留!奇怪這時候怎麼突然又變大方了!
「不不不!不需要!我又不像你那麼小氣,你喜歡帶那就通通都給你帶走呀!快快快!快點準備去打包呀!」
「呃……」這時候,吝嗇鬼早已被打出體外,魂飛魄散連丁點兒渣都不剩了。「噢不不不!這絕對不行!你平常那麼辛苦操勞家務,還要寫文章賺點稿費貼補家用,而小的把屎把尿吃喝拉撒睡又都是你一手在張羅,都已經要離婚了我說什麼一定不能再小氣,難得大方一次你就別再跟我推了!」
歪理歪理歪理!
虧你掰得出來!可惡!
「欸,親愛的,我早習慣你的『灰熊小氣』了,根本就不差這一回好麼!剛才不是聲音很大說一定要全部分清楚?那好呀,咱們現在就來分個一清二楚,你買的東西全歸你帶走,啊這隻小的也是你製造出來的,所以當然歸你帶走呀!不……不要、再跟我讓來讓去了!她她她,她就是歸你!」
「呃,哪有人這樣強迫中獎的?她她她,她明明是你製造出來的吧?」
「呿,是你!你帶走!」
「哼,明明就是你!你帶走!」
氣氛再陷僵凝,兩人互相你推我讓。
這回還是一樣,誰也不肯先讓誰。
總括一句:沒人願意接收號稱天字第一號顧人怨的小的!
「唔……」僵持好一會兒後,夫妻倆十分有默契開始扮沉思狀。
緊接著,異口同聲道:「欸,好麻煩!不離不離了!離什麼婚嘛!真無聊!」
嗯哼,很好,短短一分鐘內很快就達成了協議。
咱們不離了!不離不離!絕對不離!
女兒啊,真是多虧有妳,拔比跟媽咪才能繼續「相親相愛」下去……
突然想起一件事,很久很久以前有個算命的說,我們兩個如果想結婚將來一定要生孩子,要是沒生的話鐵定會離婚!
挖勒!還真準!
馬武督一家三口1.JPG 爸比帶瑄坐列車一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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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荒野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